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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后,我市已历史性解决了农村的贫困问题,但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如何“脱贫”,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的批示要求,市民政局在“唐河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牵头起草了《方案》,创新实施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困难救助帮扶工作。

文件依据为:《河南省民政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豫民〔2021〕5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豫民〔2021〕7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豫民〔2022〕4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共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办〔2021〕35号)。

二、工作要求及任务

各县市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困难城镇职工、居民统一排查认定,统筹政策资源,分类精准施救,动态监测管控和常态化帮扶救助解困机制,实现常态化精准救助,构筑南阳城镇困难职工、居民“两有四保障”(即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有稳定的住所,保教育、医疗、就业、养老)解困脱困体系。

三、文件执行范围

文件执行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关于解困脱困对象:具有南阳市城镇户籍的困难职工、居民,重点对以下六类群体开展解困脱困工作:(1)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纳入城镇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 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居民;(3)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居民;(4)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居民;(5)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居民;(6)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过程中, 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居民。

关于具体工作措施:一是精准识别,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原则,做好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家庭基本信息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提高审核审批精准度,杜绝骗取、冒领帮扶救助资金等违规行为。二是严格程序,采取辖区筛选认定、部门筛选认定、行业筛选认定的方法由县级解困办,定期统一组织综合审核确认工作。三是分类实施,综合考虑“两有四保障”,制定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基本生活帮扶方面,包括民政部门的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帮扶政策,以及人社、退役军人、应急、工会、残联、电力等部门有关政策措施。住房帮扶方面,包括住建部门的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临时租房补贴、房屋重建和修缮技术支持,以及残联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措施。教育保障方面,包括教育部门的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高等教育、生源地贷款等保障措施,以及民政、工会、妇联、慈善组织等部门有关政策措施。医疗保障方面,包括医保部门的医疗三重制度保障、慢性病报销、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倾斜救助等措施,以及卫健体、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有关政策措施。就业保障方面,主要包括人社部门的开发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工信部门的企业救助等措施。养老保障方面,主要包括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以及人社、税务部门的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清欠、代缴养老保险费等措施。共6大方面24项帮扶措施。四是动态管理,通过主动发现、加强监测、致困因素稳定消除的及时退出等方法,实施动态管理。

关于工作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分类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开展结对帮扶,严格督导考评等要求。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2023年及以后。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南阳市民政局

解读人:高宇

联系电话:63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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