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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港澳居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受理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审核审查责任:审查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制证决定责任:符合规定的,进行制证;不符合规定的,书面说明理由,法定告知。
送达送达责任: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送达。


追责情形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形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成人350元/证,儿童230元/证。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20】1516号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12367
受理地点
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2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投诉机构
南阳市公安局
投诉电话
0377-63313117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