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交警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部署,按照部、厅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解决了一批执法突出问题,交警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等交管执法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强化事故预防。根据辖区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的发生规律特点,合理安排适时调整勤务模式,增加事故高发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严查易致祸致乱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夜查行动、涉牌涉证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劝导电动车骑乘人不戴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和违法载人、逆行、随意转弯、横穿道路等违法查纠;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针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农村“五小车辆”,始终保持道路交通高压管控、严查严治态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持续稳步下降。二是强化规范处置。树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案件办理、群众工作等能力水平;持续抓好窗口服务,从最基本环节入手,从点滴做起,以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加大对事故、业务、实战中队的督察力度,对民警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解决,引导民辅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作风、提升能力、规范文明执勤执法。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在各事故处理单位设立信访接待室、事故处理不满意办公室,接待来访人员,第一时间掌握信访信息,及时研究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