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南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四、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

五、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国籍工作;

十、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十七、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下辖“四部八支队”:

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

国内安全保卫和反邪教支队、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

联系电话:037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