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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示

 

南阳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南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

3、防范、打击、处置恐怖活动和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全市治安和出入境管理工作,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爆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警卫对象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负责处置重特大暴力犯罪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6、负责全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和对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南阳市公安局构成

一、内设机构

1、警令部

2、政治部

3、监督部

4、警务保障部

5、纪委监察室

二、执法勤务机构

1、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

2、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

3、犯罪侦查支队

4、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

5、交通管理支队

6、监所管理支队

7、特殊警务支队

三、公安监管场所、警察训练机构和消防机构

1、南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2、警察训练支队(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3、公安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

四、直属单位

1、梅溪派出所

2、卧龙岗派出所

3、光武派出所

4、新华派出所

5、仲景派出所

6、新区派出所

7、高新派出所

8、溧河派出所

9、龙升派出所

10、蒲山派出所

11、谢庄派出所

12、青华派出所

13、红泥湾派出所

14、汉冢派出所

15、官庄工区派出所

16、瓦店派出所

17、鸭河工区派出所

 

第二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总计81317.26万元,支出总计81317.2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37.7%。主要原因:一是鉴于我市反恐维稳严峻复杂形势,为增强反恐防暴的实战力量,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经严格审批,购置配备一批急需急用的反恐防暴、应急处突、民警防护等方面的装备。二是为适应大数据工作步伐,切实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打防工作的需要,购置配备了一批高端信息化设备。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合计8131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86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5720.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73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7年支出合计813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49.7万元,占41.01%;项目支出47967.56万元,占58.99%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28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72.51万元,占36.88%;教育支出160万元,占0.22%;科学技术支出5308.98万元,占7.29%;社会保障支出30301.45万元,占41.59%;医疗卫生支出360.44万元,占0.4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2.02万元,占2.7%;其他支出7890万元,占10.83%。)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0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4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南阳市公安局项目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69.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1144.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231.1万元,主要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要求也随之提升,群众安全感、街头见警率、抓捕、追逃等工作任务都需要各类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的支出不断增加。我单位根据车改后车辆数,建立一车一档,结合车辆行驶里程控制月加油量,修车实行派车制度,定点加油、维修,严格控制了车辆运行费用的开支数额。

(三)公务接待费6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55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35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15656.36万元)

(三)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南阳市公安局使用专项转移制度的项目有5个,涉及金额1664.9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阳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