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2016年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示

 

2016年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示

一、南阳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我局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590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920.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9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00万元,结余结转收入3928.9万元。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59049.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3735.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757.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57.7万元

3、对家庭和生活的补助支出7320.5万元

(二)项目支出35313.7万元

1、一般性项目支出24689.7万元

2、事业发展支出812万元

3、政策性配套3123万元

4、其他支出6689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

14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4.9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

附件:

1、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公示附表

2、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表

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公示附表.xls

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