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示
2016年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示
一、南阳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我局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590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920.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9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00万元,结余结转收入3928.9万元。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59049.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3735.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757.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57.7万元
3、对家庭和生活的补助支出7320.5万元
(二)项目支出35313.7万元
1、一般性项目支出24689.7万元
2、事业发展支出812万元
3、政策性配套3123万元
4、其他支出6689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
14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4.9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
附件:
1、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公示附表
2、南阳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