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赋予区级主城区部分土地规 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阳市赋予区级主城区部分土地规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事项承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主动加强对接,尽快将承接事项落实到位,逐项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确保运行顺畅,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赋权清单,切实加强赋权工作指导和培训,做好工作衔接,确保赋权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无缝衔接。
二、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坚持依法合规用权,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赋权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三、强化评估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赋权事项的全流程监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加强对赋权事项实施效果和运行情况的动态评估,不断规范优化赋权事项的运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附件:南阳市赋予区级主城区部分土地规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doc
相关解读:音频解读:关于《南阳市赋予区级主城区部分土地规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关于《南阳市赋予区级主城区部分土地规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