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您好,欢迎您访问南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
首页 > 应急信息

重要提醒!这些车辆,禁止通行!

发布时间:2024-02-08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2024年春节假期,河南高速公路将于2024年2月9日6时至18日6时全路段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在每日0至6时以外的时间段通行。请相关运输企业和相应车型车辆驾驶人提前安排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由外省高速公路驶入我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请在入省后第一个站口驶离高速公路。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违反高速公路禁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传递抄告至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委办、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行管理规定:
      2020年10月29日,省公安厅高速总队、交通运输厅高速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豫公高通〔2020〕20 号),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版权所有 © 2020 南阳市公安局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南阳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张衡路1号 电话:0377-61220110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ICP备案:豫ICP备05017951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2

网站地图

访问统计:

关闭

公安局微博 公安局微博

公安局微信 公安局微信

公安局抖音 公安局抖音

公安局头条 公安局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