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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审核备案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南阳市车辆停放服务中心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施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阳市部分处级事业单位的通知》(豫编办【2021】168号)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受理 1、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 2、材料审核(书面申请、停车场平面示意图、停车场使用土地和相关规划手续、停车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等),接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根据需要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
决定 3、对公共停车场进行审核,对自有停车场进行备案;准予许可的按时办理,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事后监督 4、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特许经营者、车辆驾驶人的诚信管理,建立健全停车记录和信用档案,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追责情形
(一)不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的。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893166
受理地点
南阳市车辆停放服务中心
投诉机构
南阳市公安局
投诉电话
0377-63311110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