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安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局,局直各分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市委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市局普法办制定了《南阳市公安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23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同时,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是市、区绩效考评指标之一。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责领导和专责民警负责普法工作开展,相关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电话请于4月25日前报局普法办。
二、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局普法办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指导整改,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任务落实。
三、及时总结,选树典型。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普法工作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普法工作推进情况、通知、图片、简报、音视频等信息报局普法办。同时要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以及优秀事迹、作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南阳市公安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南阳市公安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围绕中国人民警察节和110工作主题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增进群众对民警和110工作的理解。(牵头单位:情指中心)
二、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牵头单位:政治部)
三、组织开展涉信访工作的普法宣传,推动构建阳光信访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信访维稳专班)
四、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公安机关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指导组织分局各相关单位开展“四校长”工作,强化校园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传。(牵头单位:法制支队)
五、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贯彻实施,向社会各界宣传反恐防暴知识。(牵头单位:刑侦支队)
六、围绕群众应知晓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常识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指导在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开展交通管理的同时,一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利用“12.2交通安全日”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交警支队)
七、围绕扫黑除恶、电信诈骗、危害公共安全等开展防范及普法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刑侦大队)
八、围绕户政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爆物品管理、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大型活动安保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九、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国保支队)
十、围绕护照法、出境入境管理法(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例警示等)、中国公民出国境注意事项等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十一、围绕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经侦支队)
十二、围绕当前公安执法实际,把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常用常备的技战术统筹纳入新警培训、首任培训、警衔晋升等培训必学必考课程。(牵头单位:政治部)
十三、充分发挥监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优势和教育矫治职能,建设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增强社会各界、在押人员和来访群众法律意识。(牵头单位:监管支队)
十四、围绕网络安全法的实施、网络犯罪防范等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网安支队)
十五、围绕安全技术防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情指中心)
十六、围绕水域治安法律知识及治安防范知识等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水上分局)
十七、围绕毒品危害、毒品知识、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等开展禁毒普法宣传。以行业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指导本警种对社会开展全年度禁毒普法宣传,提升全民禁毒意识。(牵头单位:禁毒支队)
十八、围绕组织查处走私贩私案件及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经侦支队)
十九、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经侦支队)
二十、围绕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实施开展普法宣传。(牵头单位:食药环森支队)
二十一、全面构建本警种、本部门民警学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对外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牵头单位:局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