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91.51万元,占9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5万元,占3.0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9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326.61万元。主要用于更新执法勤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64.9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2016年期末,南阳市公安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2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52.5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