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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砸26个车窗盗窃,判了!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南阳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不少车主为了方便,将财物放置在车内,殊不知这样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刘某就钻了这个空子,连砸26辆汽车车窗进行盗窃。4月23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11月某日凌晨,被告人刘某驾驶其租赁的车辆,窜至内乡县余关镇大花岭村某停车场内,携带白手套,使用在现场捡的石块,将停车场内26辆汽车副驾驶车窗玻璃砸破后,盗窃车内物品。经鉴定,被砸车窗玻璃及被盗物品总价值6247.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破坏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刘某到案后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退赔,且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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