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征集】征求意见说明与采纳情况
时间:2022-08-02
来源: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与2022年2月15号于市政府南阳市人民政府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应市政府要求向涉及到的其他单位发送征求意见稿。
面向群众收集意见情况:
截至2月22日共收到群众意见0条。
面向相关单位收集意见情况:
住建委对第6条(3)建议修改为:车库、储藏室、厨卫间、阳台、过道等改造成的居住空间。
第7条(1)建议修改为:“对网约房有合法使用权,在网约房电商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向公安派出所报送网约房信息,包括网约房基本情况说明(详细地址、产权人、房间及床位数、面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信息采集证明、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等,并就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对第七条(1)于以细化的建议采纳并进行了修改
以上三条条建议均予以采纳并对原文进行修改。
其余相关单位,包括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阳市税务局、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卫健委、南阳市文广旅局、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南阳市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均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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