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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凯旋中心A座)12楼12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1-5

2、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263,988.00元

最高限价:7263988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5.2、计划工期:25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7日 至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凯旋中心A座)12楼1210室)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相关材料。

4.售价:1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凯旋中心A座)12楼1210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凯旋中心A座)12楼121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1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公安局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1 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377-6122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1833810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