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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四、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

五、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国籍工作;

十、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十七、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国内安全保卫和反邪教支队、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高速交警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新华分局、卧龙分局、梅溪分局、新区分局、仲景分局、高新分局、青华分局、汉冢分局、官庄分局、龙升分局、光武分局、溧河分局、蒲山分局、谢庄分局、红泥湾分局、瓦店分局、鸭河分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阳市公安局内设所属单位系非预算独立核算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含所属单位)。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收入总计88031.84万元,支出总计88031.8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25.37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财政性结转资金减少;压减了部分非必要非刚性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收入总计8803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35.44万元;财政性资金结转91.4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20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支出总计880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6.78万元,占总支出的43.59%;项目支出49655.06万元,占总支出的56.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6395.44万元,支出46395.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76.66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8373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7633.38万元,占68.83%;教育(类)支出208万,占0.25%;科学技术(类)支出2827.99万元,占3.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50.88万元,占21.56%;卫生健康(类)支出2598.65万元,占3.10%;住房保障(类)支出2416.54万元,占2.88%。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53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441.1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O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428.1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6087.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5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454.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3.7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我局所属单位共有车改保留车辆5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9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1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7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420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0年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