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南阳市公安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四)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
(五)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国籍工作;
(十)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十七)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阳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国内安全保卫和反邪教支队、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警训支队、新华分局、卧龙分局、梅溪分局、新区分局、仲景分局、高新分局、青华分局、汉冢分局、官庄分局、龙升分局、光武分局、溧河分局、蒲山分局、谢庄分局、红泥湾分局、瓦店分局、鸭河分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阳市公安局内设所属单位系非预算独立核算单位, 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含所属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总计89257.21万元,支出总计89257.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19.7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人员数增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89257.21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81134.99万元;政府性基金133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6792.2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8925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53.81万元,占43.19%;项目支出50703.4万元,占56.81%。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6218.78万元,支出46218.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948.48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人员数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1134.99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692.23万元,增加7.55%,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人员数增多。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72600.42万元,占89.48%;教育(类)支出25万,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7.04万元,占4.35%;卫生健康(类)支出2572.99万元,占3.17%;住房保障(类)支出2409.54万元,占2.9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133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类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7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1934.12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4.8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34.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28.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1.8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上年相比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6298.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及各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0286.06万元,分别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41.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年初,我单位共有车辆744辆,公车改革而减少的车辆资产注销手续尚未最终完成,因此,车辆数仍然包括部分公车改革后已经上交和报废的车辆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0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0辆,其他用车7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67台(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9年专项转移支出安排的支出为4092万元。
(五)预算绩效项目情况
2019年,我单位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360.0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阳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