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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阳市公安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南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四)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

(五)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国籍工作;

(十)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十七)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公安局预算构成单位: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国内安全保卫和反邪教支队、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警训支队、新华派出所、卧龙派出所、梅溪派出所、新区派出所、仲景派出所、高新派出所、青华派出所、汉冢派出所、官庄派出所、龙升派出所、光武派出所、溧河派出所、蒲山派出所、谢庄派出所、红泥湾派出所、瓦店派出所、鸭河派出所。

第二部分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收入总计85137.51万元,支出总计85137.5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收入合计8513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442.7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3453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136.75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410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支出合计8513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5.25万元,占40.6%;项目支出50572.26万元,占59.4%。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为75442.7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577.36万元,增加3.54%,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人员数增多。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3453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公安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1936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2.32%,原因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减了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947.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及各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6851.66万元,分别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0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年初,我单位共有车辆97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6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0辆,其他用车7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59台(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专项转移支出安排的支出为4105万元。

(五)预算绩效项目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183.52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99.82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明细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汇总表

8、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南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wcm.files/upload/CMSnany/201811/201811260842010.xls